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0月15日,从淮南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15日发布了对淮南市八公山区房屋开发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通报显示,淮南市八公山区房屋开发公司承担的淮南市八公山区团结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未经进场招标,擅自确定设计单位。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2922元。
对淮南市八公山区房屋开发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公管罚字 [2018]第5号 |
项目名称 | 淮南市八公山区团结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经进场招标,擅自确定设计单位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淮南市八公山区房屋开发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40405485374085L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陶险峰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292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8-14 |
处罚机关 |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3404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8-8-15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