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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勿受虚假广告误导

2018-10-11 16:08: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0日,郴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消费警示。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第22号公告,涉及违法广告品种2个,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

公众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查询依法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8〕第9期)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所在地区

生产批准文号

广告批准文号

媒体分类

媒体名称

媒体所在地区

广告发布日期

刊播次数

违法原因

1

非处方药

蒙王十鞭(补肾丸)

未标示

未标示

未标示

未标示

报纸

文萃报

湖南省

2018/8/21

1

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2

保健食品

天一忠粮纤维面

孟州市神龙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

卫食健字(1997)第325号

豫食健广审(文)第2017110063号

报纸

快乐老人报

湖南省

2018/7/26

1

宣传治疗功效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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