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8>>

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2018年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2018-10-10 22:28: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8年10月10日消息,2018年第三季度,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完成并公告31大类10359批次食品样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0276批次,不合格样品83批次。

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有9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09%。从食品种类看,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酒类、调味品、肉制品等7类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主要是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铝的残留量、纳他霉素、甜蜜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亚硝酸盐。

食品中违规使用禁用兽药问题有13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13%。从食品种类看,食用农产品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问题,主要是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克伦特罗、氯霉素。

食品中违规使用禁用农药问题有16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15%。从食品种类看,食用农产品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农药问题,主要是4-氯苯氧乙酸钠、氟虫腈、甲拌磷、克百威、氯唑磷、氧乐果。

食品中品质指标不合格问题有3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03%。从食品种类看,食用农产品存在品质指标不合格问题,主要是水分。

食品中其他微生物污染问题有11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11%。从食品种类看,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4类食品检出其他微生物不合格情况,主要是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 菌、霉菌和酵母。

食品中农药残留问题有13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13%。从食品种类看,食用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问题,主要是丙溴磷、毒死蜱、腐霉利、三唑磷。

食品中兽药残留问题有3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03%。从食品种类看,食用农产品存在兽药残留问题,主要是恩诺沙星、土霉素。

食品中重金属污染问题有13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13%。从食品种类看,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主要是镉、铅。

食品中生物毒素污染问题有2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02%。从食品种类看,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等2类食品存在生物毒素污染问题,主要是黄曲霉毒素B1。

食品中其他污染物问题有2批次,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02%。从食品种类看,饮料、酒类等2类食品存在其他污染物问题,主要是溴酸盐、氰化物。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分别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2018年第三季度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序号

食品类别

监督抽检样品总量(批次)

合格样品数量(批次)

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

1

粮食加工品

289

287

2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88

188

0

3

调味品

676

671

5

4

肉制品

331

330

1

5

乳制品

158

158

0

6

饮料

385

384

1

7

方便食品

147

147

0

8

饼干

35

35

0

9

罐头

95

95

0

10

冷冻饮品

41

41

0

11

速冻食品

94

94

0

12

糖果制品

121

121

0

13

茶叶及相关制品

74

74

0

14

酒类

422

420

2

15

蔬菜制品

56

56

0

16

水果制品

137

137

0

17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77

75

2

18

蛋制品

12

12

0

19

食糖

2

2

0

20

水产制品

92

92

0

21

淀粉及淀粉制品

59

57

2

22

糕点

826

819

7

23

豆制品

120

119

1

24

蜂产品

248

248

0

25

保健食品

182

182

0

26

特殊膳食食品

32

32

0

27

婴幼儿配方食品

53

53

0

28

餐饮食品

342

338

4

29

食品添加剂

99

99

0

30

食用农产品

4932

4876

56

31

其他类别

34

34

0

合计

10359

10276

83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