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9月29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平洲林岳存生堂药店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 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粤DB7572354 证书编号:C-GD-15-FS-0556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洲林岳村西一队1号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冯淑芳 质量负责人:冯淑芳 | 佛山市南海区平洲林岳存生堂药店 | 2018年9月7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2.部分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3.部分首营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已过期; 4.企业未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建立的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5.企业计算机系统未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未建立包括经营品种等相关内容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 6.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7.企业部分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 2018年9月21日 | 严重 失信 |
2 | 许可证号:粤DB7572495 证书编号:C-GD-15-FS-0732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洲林岳综合市场西铺9号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陈国林/梁翠玲 质量负责人:罗爱金 | 佛山市南海平洲培林药店 | 2018年9月7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不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2.企业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3.部分首营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已过期; 4.企业建立的药品销售记录和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5.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6.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 2018年9月21日 | 严重 失信 |
3 | 许可证号:粤CB7572254 证书编号:C-GD-15-FS-0446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大镇大道北座1号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曾海斌 质量负责人:吴金连 | 珠海嘉伦药业集团光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海康来分店 | 2018年9月13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部分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2.处方药开架销售; 3.企业部分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4.计量器具未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5.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企业不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 2018年9月21日 | 严重 失信 |
4 | 许可证号:粤CB0521393 证书编号:C-GD-14-FS-0448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河西桂水综合市场F4-F5号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陈景秋 质量负责人:黄俊深 | 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盐步分店 | 2018年8月31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沥分局组织的日常监督中发现: 1.企业在药品采购环节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2.企业部分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培训; 3.企业未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 4.部分企业工作人员未穿着工作服; 5.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6.营业场所与生活辅助区域未分开; 7.企业建立的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8.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9.部分购进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 10.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11.部分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 2018年9月21日 | 严重 失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