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企业名称 |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ROHIT JAWA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皖妆20160002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000607408459K |
企业负责人 | 马咏梅 | 质量负责人 | 闫丽 |
生产地址 |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88号 |
检查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事 由 |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2项,一般缺陷5项,其中标注“*”并加注下划线的为严重缺陷: 一、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氢氧化钠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原始记录中,初标人与复标人的签名为同一人笔迹。 2.硝酸银滴定液配制标定时,无复标人复核,不符合滴定液标定要求。 二、厂房与设施存在的问题 3*.预配间的通风及温控设施不符合要求,现场物料气味较大,操作人员使用电风扇降温。 三、物料与产品管理存在的问题 4.产品留样不符合要求,规格为400g以上的产品留样数量不足质量检验需求的两倍。 四、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5.粉类原料称量室有瓜尔胶洒出,未及时清洁,而现场放置的落地电风扇处于开启状态,易造成污染。 6.内包装材料未经清洁消毒,且无法提供证据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7.抽查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活炭净爽型(批号 1808150308)批生产记录,发现原料“十二烷基醇醚硫酸钠”称量记录为2100kg,投料记录为2060kg,前后相差较大,且未作情况说明。 |
处理措施 |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局药化监管司。 |
发布日期 | 2018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