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7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相关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药品GMP证书》收回情况
被检查企业名称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宋爱群 | 企业负责人 | 宋爱群 | ||
质量负责人 | 曲立军 | 生产负责人 | 李明 | ||
质量受权人 | 徐春 |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吉20160013 | ||
《药品GMP证书》编号 | JL20150041 | 生产地址 | 集安市鸭江路民桥南街31号 | ||
认证范围 | 硬胶囊剂、片剂、软胶囊剂(含外用)、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散剂、合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 | ||||
收回证书机关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证书收回日期 | 2018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