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9月21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湖南省2018年第9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本次公告涉及违法广告品种2个。其中违法药品(含宣称有治疗功效的非药品)广告1个品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个品种。
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夸大产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适用范围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给消费者安全带来威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为产品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上述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公众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查询依法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2018〕第9期)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 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所在地区 | 生产批准文号 | 广告批准文号 | 媒体分类 | 媒体名称 | 媒体所在地区 | 广告发布日期 | 刊播次数 | 违法原因 |
1 | 非处方药 | 蒙王十鞭(补肾丸) | 未标示 | 未标示 | 未标示 | 未标示 | 报纸 | 文萃报 | 湖南省 | 2018/8/21 | 1 | 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
2 | 保健食品 | 天一忠粮纤维面 | 孟州市神龙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卫食健字(1997)第325号 | 豫食健广审(文)第2017110063号 | 报纸 | 快乐老人报 | 湖南省 | 2018/7/26 | 1 | 宣传治疗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