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24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8类食品28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蜂产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蜂产品为蜂蜜。抽检依据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蔗糖、果糖、葡萄糖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安徽省甘泉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百花蜜(生产日期/批号:2018/5/18),蔗糖检出值为8.9g/100g,标准规定为≤5g/100g。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的规定100克蜂蜜中至少应含有60克果糖和葡萄糖;100克桉树蜂蜜、柑橘蜂蜜、紫苜蓿蜂蜜、荔枝蜂蜜、野桂花蜜中,蔗糖含量不得超过10克,其他蜂蜜的蔗糖含量不得超过5克。蔗糖含量超标可能是通过蜜蜂就近采蜜,用蔗糖就可以制成蜂蜜,也可能直接将蜂蜜中加入蔗糖。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该公示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被抽样单位该批次相关产品和所检项目检验不合格。抽样、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市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2 | 安徽省甘泉养蜂专业合作社 |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丰康路199号 | 安徽省甘泉养蜂专业合作社 | 安徽省蚌埠市 | 百花蜜 | 净含量:500g/瓶 | 蜜露甘泉+图案 | 2018/5/18 | 蔗糖 ║8.9g/100g║≤5g/100g | 蜂产品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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