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24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8类食品28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豆制品4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豆制品主要包括非发酵性豆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蚌埠市水苑尚美大酒店销售的豆饼(加工/购进日期:2018/7/23),苯甲酸检出值为0.96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据介绍,苯甲酸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可延长产品保质期。生产企业依靠添加防腐剂来控制细菌繁殖,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该公示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被抽样单位该批次相关产品和所检项目检验不合格。抽样、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 | / | 蚌埠市水苑尚美大酒店 | 蚌埠市交通路与治淮路交叉口 | 豆饼 | / | / | 2018-7-23(购进日期) | 苯甲酸║0.968g/kg║不得使用 | 豆制品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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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市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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