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刘钦坪 记者刘文新)记者近日获悉,消费者在重庆市一家串串店吃串串香(也叫小火锅),商家要求按最低标准收费。经沙坪坝区消委会新桥分会调解,商家最终按实际消费金额收费,并拆除了最低消费的店堂告示。
陆先生说,8月17日,他在沙坪坝区凤天路一家串串店吃串串香,结账时被告知要按最低消费标准60元收费,而他实际只消费了48元。陆先生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陆先生向消委会投诉。
沙坪坝区消委会新桥分会受理陆先生投诉后,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经核实,该商家以店堂告示的方式,作出“本店最低消费60元”的规定。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商家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违反了《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调解,商家最终按消费者实际消费的48元金额收费,并拆除了设置最低消费的店堂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