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9月17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长葛市中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双随机飞行检查情况。
据通告,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食药监法〔2016〕154号)要求,对长葛市中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了双随机飞行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督促使用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长葛市中医院等10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双随机飞行检查处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发现问题 | 处理情况 |
1 | 长葛市中医院 | 5项 | 1. 处以2万元罚款; 2.已整改到位。 |
2 | 长葛市后河镇卫生院 | 8项 | 1.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2.处以4万元罚款;3.已整改到位。 |
3 | 漯河市中心医院 | 4项 | 已整改到位。 |
4 | 漯河经济开发区后谢乡卫生院 | 5项 | 已整改到位。 |
5 | 黄河三门峡医院 | 6项 | 已整改到位。 |
6 | 陕州区张茅街口腔诊所 | 5项 | 已整改到位。 |
7 | 沈丘光明眼科医院 | 10项 | 已整改到位。 |
8 | 沈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9项 | 已整改到位。 |
9 | 驻马店市肿瘤医院 | 7项 | 1.处以2万元罚款; 2.已整改到位。 |
10 | 驿城区金峰口腔诊所 | 6项 | 1.予以警告; 2.已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