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9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南宁红事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存在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等问题。
据通告, 2018年8月29日至8月30日,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南宁红事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845011000103,生产地址:南宁市友谊路46-28号生产车间3楼)2016年7月23日生产的“叉烧月饼”(125g/包)及2016年7月31日生产的“五仁月饼”(125g/包)抽检出现酸价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
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辅料间未安装照明设施;原辅料间发现已开封未使用完的一袋红豆沙馅料和一袋清香白莲蓉馅料未密封保存;清洁作业区入口无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搅料间风机进风口未安装防虫设施;生产车间入口的鞋靴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饼皮存放间发现两桶贴有“返工”标签的饼皮,未标示制作日期,且无相关记录,无法有效追溯;车间2楼存放“糖肉”的区域有太阳光直射,存在油脂氧化、酸败的风险。直接使用鸡蛋作为原料,未设有洗蛋间,在工具清洗间洗蛋,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制作肉松馅料所用的肉片在楼顶露天晾晒,存在虫害污染的风险;冷库中存放有两箱无任何标识的咸蛋黄。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2018年的型式检验报告项目不全,缺少感官、理化、净含量项目。
三、其他问题。现场发现生产车间设备布局、功能区划分与其提交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生产设备布局平面图》部分不一致;“叉烧月饼”、“金腿五仁叉烧大月饼”馅料中添加山黄皮、金桔饼未在产品标签中标示,“叉烧月饼”、“金腿五仁叉烧大月饼”标签中馅料和饼皮的配料表均标示添加丙酸钙,实际未添加;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标示生产地址为:南宁市友谊路46-28号生产车间3楼,实际1楼和2楼为该企业的成品、半成品、包材、杂物存放仓库,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上无外设仓库。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南宁红事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通告指出,南宁红事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