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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药监局发布:对湖南省康尔佳东方丽君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8-09-13 16:55: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对湖南省康尔佳东方丽君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hn-fda.gov.cn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企业名称

湖南省康尔佳东方丽君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杨小舟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湘妆20160023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722058033657G

企业负责人

易志红

质量负责人

邓自立

生产地址

湖南省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汉太路9号

检查目的

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和相关法律法规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4项,其中标注★为严重缺陷。。

一、厂房与设施存在的问题

1.★现场检查发现:“紧致淡纹爽肤能量水”的产品配料、生产、灌装皆在标示“灌装一室”的生产车间内完成。

2.粉碎车间未见排风设施。

二、设备存在的问题

1.称量器具未进行编号,所提供的检定报告上中无称量器具编号。

三、物料与产品存在的问题

1.未见产品内包装材料的安全质量评估记录。

2.检查发现企业生产的“首乌护发粗黑本草植物熏洗粉”(生产批号F813)的半成品存放于原料仓库。

四、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抽查2018年6月13日“首乌护发粗黑本草植物熏洗粉”的批生产记录(生产批号F813),记录中不能体现生产前的清场状态;清场记录中所述执行的清场管理规程文件编号为KEJ-HZ-SC-09-01,经查实企业实际执行的清场管理规程文件编号为KEJ-HZ-SC-09-02;批生产指令中批量生产量为850Kg,与企业现有的产品生产工艺规程(文件编号KEJ-HZ-GY-09-02)规定的750Kg不符。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应限期整改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省局食监三处

发布时间

2018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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