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省康尔佳东方丽君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hn-fda.gov.cn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企业名称 | 湖南省康尔佳东方丽君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杨小舟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湘妆20160023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722058033657G |
企业负责人 | 易志红 | 质量负责人 | 邓自立 |
生产地址 | 湖南省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汉太路9号 | ||
检查目的 | 监督检查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和相关法律法规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4项,其中标注★为严重缺陷。。 一、厂房与设施存在的问题 1.★现场检查发现:“紧致淡纹爽肤能量水”的产品配料、生产、灌装皆在标示“灌装一室”的生产车间内完成。 2.粉碎车间未见排风设施。 二、设备存在的问题 1.称量器具未进行编号,所提供的检定报告上中无称量器具编号。 三、物料与产品存在的问题 1.未见产品内包装材料的安全质量评估记录。 2.检查发现企业生产的“首乌护发粗黑本草植物熏洗粉”(生产批号F813)的半成品存放于原料仓库。 四、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抽查2018年6月13日“首乌护发粗黑本草植物熏洗粉”的批生产记录(生产批号F813),记录中不能体现生产前的清场状态;清场记录中所述执行的清场管理规程文件编号为KEJ-HZ-SC-09-01,经查实企业实际执行的清场管理规程文件编号为KEJ-HZ-SC-09-02;批生产指令中批量生产量为850Kg,与企业现有的产品生产工艺规程(文件编号KEJ-HZ-GY-09-02)规定的750Kg不符。 | |||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应限期整改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省局食监三处。 | |||
发布时间 | 201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