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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集中销毁4批未获生产许可违规入境压力容器

2018-09-13 16:00: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9月5日,天津海关对某企业自德国进口的4批次共4套成套设备(货值584.27万美元)中附带的4个储气罐实施了集中监督销毁,这些储气罐被销毁的原因是未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属于以部件附带形式违规流入境内的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

上述进口成套设备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每套设备中均附带1台用于贮存灭火用二氧化碳气体的储气罐,且技术参数达到《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压力容器范畴,但其境外生产企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天津海关据此判定上述4台储气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相关规定,对其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作销毁处理。

由于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国对特种设备的进口有着严格的准入要求。而以部件附带形式进口的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由于不以对应的品名及HS编码申报,更存在着“隐身”违规流入境内使用的风险。因此,天津海关提醒进口企业:一是设备进口前,贸易各方要确认压力容器部件附带及获得中国许可的情况;二是设备若附带压力容器部件,进口时收货人要如实告知海关,以便后续工作开展。(黄文玮 魏宁)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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