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现将近期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食用农产品(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鲜鸡蛋、水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共637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636批次,合格率99.8%。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德隆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唐蔡路集贸市场管理分公司的无标称生产单位的小葱,水胺硫磷检出0.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0.05mg/kg。检验机构为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3-2016、GB/T 20769-2008、GB 23200.8-2016;SN/T 0448-2011、GB 2762-2012;GB/T 19857-2005、GB/T 21311-2007、GB/T 22338-2008、农业部公告第235号、560号及193号、GB/T 20366-2006;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T 21317-2007、GB 2749-2015、SN/T 0448-201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1-6批汇总)、GB/T 22286-2008、GB/T 22338-2008; GB 23200.8-2016、GB/T 20769-2008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 抽检项目包括敌敌畏、甲萘威、异丙威、甲拌磷、乐果、氧化乐果、乙拌磷、抗蚜威、甲基对硫磷、杀螟硫磷、毒死蜱、对硫磷、对硫磷、三氯杀螨醇、乙硫磷、亚胺硫磷、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啶虫脒、多菌灵、腐霉利等。
2.畜禽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溴代克伦特罗、西马特罗、氯霉素等。
3.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共四类AMOZ,AOZ,AHD,SEM)、恩诺沙星、孔雀石绿、甲基汞、铅、镉等。
4.鲜鸡蛋检测项目包括: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共四类AMOZ,AOZ,AHD,SEM)、总汞、铅、镉、总砷等。
5.生干坚果与籽类检测项目包括:二氧化硫、过氧化值、酸价等。
2.食品抽检不合格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1 | / | / | 武汉德隆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唐蔡路集贸市场管理分公司 | / | 小葱 | 称重 | / | / | 水胺硫磷(mg/kg)║0.11║≤0.05 | 食用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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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抽)2018年市本级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 |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