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的2家生产小作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开阳县百姓榨油坊生产经营的“菜籽油”;开阳县杨记放心油坊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1)开阳县百姓榨油坊生产经营的“菜籽油”(生产日期:2018年05月17日),酸价项目不符合规定。
(2)开阳县杨记放心油坊生产经营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18年05月25日),黄曲霉毒素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局执法人员向开阳县百姓榨油坊、开阳县杨记放心油坊分别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
(1)开阳县百姓榨油坊生产的“菜籽油”(生产日期:2018年05月17日)共50kg,销售50kg,无库存。
(2)开阳县杨记放心油坊生产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18年05月25日)共30kg,销售15kg,无库存。
(三)对不合格产品,开阳县百姓榨油坊已经销售给置办酒席的亲戚,已无法召回;开阳县杨记放心油坊已经停止生产花生油,并对销售的15kg采取召回措施,剩余的15kg已经销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