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随机抽取了4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并从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洗涤剂化工厂。检查组于2018年7月2日至4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 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18日
反馈电话: 010-68205582、68205583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洗涤剂化工厂
被检查企业 | 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洗涤剂化工厂 | |
地址 |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沈抚公路南线20号 | ||
检查日期 | 2018年7月2-4日 | ||
检查人员 | 段建民、黄爱群、李茜、张平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概况 | 该企业有2个生产车间,生产烷基苯等5种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其中1个产品为含磷硫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 ||
存在问题 | 履约基础管理工作方面 | 2017年过去活动年度宣布中,企业未宣布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 |
核查资料准备工作方面 | 资料比较齐全,但未经整理,比较分散,建议对资料进一步整理和规范。 | ||
贯彻《条例》情况方面 | 该企业尚未办理含磷硫氟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 ||
整改意见 | 1、完善视察前情况介绍。 2、补办含磷硫氟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烷基苯磺酸生产设施建设批复及生产特别许可证申报手续。 3、补充上述化学品的2017年过去活动年度宣布。 | ||
整改时限 | 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