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监管效能,按照《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随机抽取了4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并从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了吉林省舒兰合成药业有限公司。检查组于2018年8月29日至31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 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6日
反馈电话: 010-68205582、68205583
附件:关于吉林舒兰合成药业有限公司的检查结果
被检查企业 | 名称 | 吉林省舒兰合成药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舒兰市人民大路2066号 | ||
检查日期 | 2018年8月29〜31日 | ||
检查人员 | 田晓慧、李健、付海东、王雷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概况 | 企业有1个车间,生产咖啡因等4种第四类不含磷硫氟监控化学品,2017年产量超过《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布阈值。 | ||
存在问题 | 履约基础管理工作方面 | 已经建立了企业履约工作体系,建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学习研究《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定义和要求。 | |
核查资料准备工作方面 | 需进一步完善《视察前情况介绍》附件部分有关内容。 | ||
贯彻《条例》情况方面 | 未发现存在违反《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情形。 | ||
整改意见 | 1、完善中英文视察前情况介绍附件部分有关内容。 2、对年度宣布中的车间数目进行更正。 | ||
整改时限 | 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