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第 3 号)
清远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清远市食药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 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 GSP 的事实 | 责令整 改日期 | 备 注 |
1 |
清远百姓大药房 医药连锁有限公 司 |
许可证号: | 1、*05401 企业的验证控制文件不完 |
2018 年 9 月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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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 | |||||
2、*08310 收货区中药饮片与其它 | |||||
药品混放。 | |||||
粤 BA7630348 | 3、*08404 企业养护人员未能对库 | ||||
证书编号: B-GD-14-027 注册地址: 清远高新技术产 | 房温度进行有效调控。 4、*09401 个别药品出库时未对照销 售记录做好复核工作。 5、*09903 企业的冷藏药品未能在冷 藏环境下进行装箱、封箱工作。 | ||||
业开发区建设三 | 6、*10601 企业未制定冷藏药品运输 | ||||
路 4 号 | 应急预案。 | ||||
7、07101 企业未定期对药品采购的 | |||||
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 |
特此通告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