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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8-09-11 14:36: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蔡甸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万隆福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经营生产的琥珀桃仁

(一)抽检基本情况。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6月27日对深圳市万隆福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生产由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吴家山店销售的琥珀桃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18CJ03974)一份,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囯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蔡甸区局于2018年8月6日对该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同时,要求该公司对涉嫌产品予以召回。该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蔡甸区局批准于2018年8月6日立案调查。8月6日,蔡甸区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现场查明,该产品共生产了3.6公斤(30袋),其原材料货值为129.6元,该批次产品销售给武商量贩的价格为17.13元/袋(120g/袋),共15袋,销售给中百仓储的价格为18.20元/袋(120g/袋),共15袋。该批次产品销售货值为529.9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192.15元;2、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于2018年8月30日结案。案卷号为(蔡)食药监食罚〔2018〕1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于2018年8月6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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