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药监局日前发布“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39号)”,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个食品大类共计33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