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东莞市金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杨芳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642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598927643F | |
企业负责人 | 杨芳 | 质量负责人 | 王远鹏 | |
生产地址 | 东莞市大朗镇长塘村第三工业区 | |||
检查日期 | 2018年9月5日 | |||
检查单位 |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事 由 | 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露卡诺新活精华露(生产日期:2018/08/31)、JMIXP飞天卷翘睫毛膏(批号:137E08A)、可贝尔深海胶原蛋白补水蚕丝面膜(批号:0607A0613D)等三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6项,一般缺陷4项,其中标注“*”并加注下划线的为严重缺陷。 一、人员管理存在问题 1、质量负责人在外兼职,不能保证在职在岗。 2*、质量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对如何进行产品质量问题的决策不熟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未能正确履行物料的放行职责和不合格品的管理职责。 二、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1*、企业不能提供露卡诺新活精华霜(生产日期:2018/08/31)的批配制记录及检验记录。 2*、企业不能提供露卡诺新活精华霜(生产日期:2018/08/31)的批放行记录。 3*、不合格的成品存放于成品仓库合格品区,无标识。 三、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1*、企业未按规定对车间环境进行环境监测。 2*、原料仓存放的物料“橄榄油(淡绿色)”标识有“限用日期:20160915”已过期,未按规定处理。 四、设备管理存在问题 1、企业不能提供水质监测报告及水系统在线电导率监测功能导常。 五、物料与产品存在问题 1、原料仓库未见温湿度调控设施及监测记录,现场存放的透明质酸钠未按包装标识要求2-10℃保存。 2、企业无成品留样。 | ||||
处理措施 | ||||
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 | ||||
发布日期 | 2018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