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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食药监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8年第1期)

2018-09-10 14:53: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经信阳市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光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香顺气丸(批号:16041221,规格:每50粒重3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经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亳州市豪门饮片(颗粒)制药厂生产的厚朴(批批号:0161118R)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经罗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没药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经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亳州市豪门饮片(颗粒)制药厂生产的通草(批号:0170215R)。

二、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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