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善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恒泰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责令限期整改。
收证期间有关企业应停止一切药品经营活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12331,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收证日期 |
1 | SD12-Da-20160288 |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善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野镇上游村 | 2018.9.4 |
2 | SD12-Db-20150189 | 莱芜市莱城区恒泰药店 | 莱芜市莱城区大王庄镇止风村 | 2018.9.6 |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