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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2018-09-10 14:31: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善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恒泰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责令限期整改。

收证期间有关企业应停止一切药品经营活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12331,现予以公布。

序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收证日期

1

SD12-Da-20160288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善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野镇上游村 

2018.9.4

2

SD12-Db-20150189

莱芜市莱城区恒泰药店

莱芜市莱城区大王庄镇止风村

2018.9.6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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