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7期)
现将我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第十七期、第十八期)有关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果超市(扬州)有限公司甘泉路店经营的吃货松鼠蜜汁烤翅味
(一)2018年5月10日抽检的吃货松鼠蜜汁烤翅味,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经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该经营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根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给予处罚,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扬广市监案字(2018)155号。
(三)苏果超市(扬州)有限公司甘泉路店针对不合格产品原因开展了整改,承诺“严格索证索票,按食品安全法要求依法经营”。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查合格。
二、广陵区万香美食排档经营的辣椒
(一)2018年4月27日抽检的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经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该经营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给予处罚,处罚款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扬广市监案字(2018)323号。
(三)广陵区万香美食排档针对不合格产品原因开展了整改,承诺“采购原料时,认真执行索证索票规定,确保采购的餐饮作料食品安全”。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查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