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8>>

青海省食药监局:抽查食品93批次 3批次不合格

2018-08-31 15:49: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青海省食药监局日前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 第66号“,通告称,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19大类食品93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

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7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调味品8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3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饮料2批次;其中检出2批次食用农产品及1批酒类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青海乐生活商贸有限公司经销,标称泗水县通兴葡萄酒厂生产的精品加州黑提子露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值为0.912 g/kg,标准规定为≤0.65 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乐都区华东精品生活超市经销的扁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值为0.0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同仁时令蔬菜店经销的毛芹,毒死蜱的值为21.6 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甲拌磷的值为5.81mg/kg, 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