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8>>

威海市食药监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 不合格1批次

2018-08-30 22:07: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威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38期)。信息显示,近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其中,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不合格1批次。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是花生。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GB 19300-2014 GB 2762-2017GB 2761-2017 GB/T 22165-2008
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霉菌、镉(以Cd计)、铅(以Pb计)。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检出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备注

RSDS180515

1

即墨市永硕福水产食品厂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营西村2号路北

乳山市亮仔超市

乳山市大孤山镇驻地

蜂蜜香酥花生米

/

2017-11-19

霉菌‖≤25CFU/g55CFU/g

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2018年第38

2018-8-24

市级监督抽检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是花生。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GB 19300-2014 GB 2762-2017GB 2761-2017 GB/T 22165-2008
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黄曲霉毒素B1、霉菌、镉(以Cd计)、铅(以Pb计)。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备注

JQ180510

1

济南鑫鲁泉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新兴街7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友商店

山东省

老醋花生

248/

2018-04-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018年第38

2018-8-24

市级监督抽检

 

JQ180521

2

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山东省乳山市徐家镇驻地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荣商店

山东省

花生果

200/

2017-09-19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018年第38

2018-8-24

市级监督抽检

 

RSDS180504

3

威海市文登区朝阳食品厂

威海市文登区宅库街21

乳山市惠客来购物商场

山东省

蜂蜜花生

320g

2018-04-19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018年第38

2018-8-24

市级监督抽检

 

RSDS180507

4

龙口市昕达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诸由观镇达善村

乳山市惠客来购物商场

山东省

油炸辣椒花生仁

250g

2018-01-27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018年第38

2018-8-24

市级监督抽检

 

RSDS180513

5

临沂市子峰食品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九路与水田路交汇处叶家红埠寺工业园6

乳山市大孤山镇红艳百货批发超市

山东省

上味佳酒香花生

散装

2018-03-16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018年第38

2018-8-24

市级监督抽检

 

RCDS180507

6

/

/

荣成市崖头荣辉干果店

山东省

原味炒花生

散装

2018-05-2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018年第38

2018-8-24

市级监督抽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