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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药监局抽检7类食品580批次样品 不合格2批次

2018-08-30 14:39: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30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31期)》。信息显示,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7类食品58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抽检肉制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338批次、酒类139批次、蛋制品4批次、豆制品29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庆丰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市于洪区延吉天池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000000CFU/g、27000000CFU/g、2000000CFU/g、24000000CFU/g、270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长春欧亚集团辽源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和宁超市销售的标称农安县益香园食品厂生产的卤制鸡爪,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700000CFU/g、4700000CFU/g、3900000CFU/g、4200000CFU/g、49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长春、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不合格: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测机构

备注

1

沈阳市于洪区延吉天池肉食品加工厂

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闸上村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庆丰路分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大街与庆丰路交汇处紫金豪庭小区18#楼地上一层部分区域和12#楼地下一层部分区域

牛板筋(酱卤肉制品)

80/

/

2018-05-26

菌落总数║2000000CFU/g,27000000CFU/g,2000000CFU/g,24000000CFU/g,27000000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

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

农安县益香园食品厂

农安镇后山村

长春欧亚集团辽源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和宁超市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和宁街与义宁街交汇处

卤制鸡爪

40/

佬佬乡+图形商标

2018-03-15

菌落总数║3700000CFU/g,4700000CFU/g,3900000CFU/g,4200000CFU/g,4900000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

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80827.xls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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