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获悉,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2018年 第1号),依法撤销铜陵县凤丹大药房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根据群众举报和义安区局检查,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对铜陵县凤丹大药房进行飞行检查。经查,该企业均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8号)的情形。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说明之七:监督检查结果判定”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撤销行为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6〕134号)规定,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时间 |
1 | 皖DA5620115(更) | 铜陵县凤丹大药房 | 铜陵县五松镇景湖湾25栋网点332号网点 | 2018.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