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4日,云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对兰坪县龙溪山泉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你公司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产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瓶清洗消毒间入口处工作服及鞋靴消毒设施设置不合理,灌装车间入口处洗手设施排水不畅。一是不符合GB 14881中5.1.5条款关于个人卫生设施的要求;二是不符合GB 14881中5.1.2.1条款关于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应适应食品生产的需要,保证食品及生产、清洁用水不受污染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洗瓶间与外包间未有效隔离,存在人流和物流交叉污染。一是不符合GB 14881中4.1.1 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二是不符合GB 14881中4.1.2 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的要求;三是不符合GB 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如:通常可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或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等。一般作业区应与其他作业区域分隔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
(一)检验仪器设备检定合格证已超有效期。不符合GB 14881中9.2条款关于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二)留样记录不完整,未设置留样间。不符合GB 14881中9.3条款关于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
未划定不合格品存放区。不符合GB 14881中7.2.2条款关于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并明显标记,并应及时进行退、换货等处理的要求。
五、从业人员管理
有培训记录,无考核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12.3条款关于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