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8>>

武汉市食药监局: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8-22 15:59: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2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餐饮食品(餐饮具)共1大类合计159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朱磊米粉店抽检的大纸碗(一次性餐饮具),霉菌检出值1.0×10² CFU/g,标准规定霉菌小于等于50 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朱磊米粉店抽检的小纸碗(一次性餐饮具),霉菌检出值1.1×10² CFU/g,标准规定霉菌小于等于50 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三)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汉堡店抽检的小纸杯(一次性餐饮具),霉菌检出值80 CFU/g,标准规定霉菌小于等于50 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四)武汉简朴寨餐饮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店抽检的自行消毒餐饮具(中号圆碗),大肠菌群有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五)武汉市兴盛黎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自行消毒餐饮具(叶形盘),大肠菌群有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六)武汉市兴盛黎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自行消毒餐饮具(8寸圆凹盘),大肠菌群有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将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