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16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3期),共抽检332批次,其中合格327批次,不合格5批次。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调味品。
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鼓楼分公司2018年5月25日购进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2018年5月27日购进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称漳州市佳庆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生产的花生糕,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诏安县安邦水产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生产的虾仁春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漳州市裕华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3日生产的番茄沙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8350000361301641 | 1 | / | /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鼓楼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436号 | 明虾 | / | / | 2018-5-25 | 呋喃唑酮代谢物μg/kg|56.4|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33期 | 2018.8.16 | 福建/国抽 |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不合格) |
GC18350000361302585 | 2 | / | /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 |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与中兴街交汇处 | 明虾 | / | / | 2018-5-27 | 呋喃唑酮代谢物μg/kg|8.81|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33期 | 2018.8.16 | 福建/国抽 |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复检不合格)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糕点)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8350000009831300 | 1 | 漳州市佳庆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东美村后面街4号 | 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分店 | 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8号阳光城1区3期阳光假日公寓 | 花生糕 | 210克/包 | 百穗 | 2018-4-1 | 菌落总数CFU/g|10000,11000,10000,12000,11000|n=5,c=2,m=10000,M=100000 | 糕点 | 第33期 | 2018.8.16 | 福建/国抽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水产制品)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8350000361301620 | 1 | 诏安县安邦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诏安县梅岭镇工业园区 | 福州诚达黎明百货有限公司东街分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口杨桥东路8号 | 虾仁春卷 | 300g/包 | 大有食品 | 2018-2-27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1.91|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0.395|≤0.075 | 水产制品 | 第33期 | 2018.8.16 | 福建/国抽 |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不合格)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调味品)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8350000009831089 | 1 | 漳州市裕华食品有限公司 | 龙海市九湖镇院后工业区(九湖交警中队旁) |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万家味调味品商行 |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市场路8组13号 | 番茄沙司 | 220g/瓶 | 芒果及图形商标 | 2018-4-13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38|1.0 | 调味品 | 第33期 | 2018.8.16 | 福建/国抽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 |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呋喃唑酮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水产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四、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即2,4-己二烯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在预制水产制品中应不得超过0.075g/kg。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五、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