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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618”网络促销期间网络交易监测报告

2018-08-15 17:4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湖南省工商局官网获悉,近年来,“618”网络促销活动影响力急剧提升,交易规模不断创新高,各网络交易主体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成为继“双十一”后的又一个消费热点。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字〔2018〕67号)精神,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今年“618”网络促销活动进行了监测。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测对象

湖南省内注册登记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独立交易网站,包括高桥商城、综保购、爱尚通程、快乐购、嘉丽购、华星电器、平和堂等7个交易平台或独立交易网站,以及在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4个交易平台销售湖南省著名、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网店。

(二)监测的商品

“618”促销日前一周,在上述11个交易平台或独立网站上筛选了8大类别、313组商品作为此次监测行动的监测商品,统一登记造册,监测其在618促销日当天以及前后一段时间内商品价格、宣传、促销等信息变化以及整个交易过程。

6月18日当天,以“神秘买家”的身份对选定的313组商品下单购买,其中从本省7个第三方交易平台、独立交易网站购买117组,从省外4大平台购买196组。313组中,无法付款完成交易的有13组(均为本省平台或独立网站上的商品),已下架的有3组,付款完成后被告知无货退款的有17组(均为本省平台或独立网站上的商品),其他原因的有4组。实际到货数量276组,因质量问题或七天无理由退货63组(均为省外4大交易平台上的商品),实验室检测213组。具体情况是:

1、服装62组,包括衬衣、裤子、内衣、羊毛衫、外套夹克、西装、文胸/内裤、运动服、袜子等,合格的25组。

2、床上用品17组,包括四件套、被芯、枕芯等,合格的9组。

3、婴童用品17组,包括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纸尿裤、童鞋等,合格的13组。

4、日用百货25组,包括衣用洗涤液、洗衣皂、洗发水、沐浴露等,合格的22组。

5、鞋类产品17组,包括皮鞋、运动鞋、靴子、凉鞋等,合格的8组。

6、家用电器35组,包括液体加热器、电磁炉、毛发护理器具、电动食品加工器具、足浴按摩器、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合格的27组。

7、箱包20组,包括男包、女包、背包、旅行箱包等,合格的13组。

8、汽车用品20组,包括润滑油、车载电器、坐垫/座套/脚垫、内饰挂件等,合格的13组。

此次监测没有发现先涨后降、附加退款条件、订金不退、使用违法格式合同、附赠商品明确标示不提供“三包”服务等问题,比往年“双十一”促销时期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网店页面未正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

有4个省内第三方交易平台没有按要求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2、不主动提供发票

此次监测过程中,商家均未主动给发票。买家索要发票后,大部分商家能提供。但有如下问题:(1)补开发票需要买家自付快递费用;(2)需要200元以上或加税点才能开具发票(3)有的未予回复;

3、部分商品标识信息不全,无中文标识

此次监测到货的产品中有38组商品的标识有问题,其中有1组商品无中文标识,有38组商品的标识信息不全甚至是三无产品。

4、其他问题

某平台有4组商品,下单时可以单个购买,但到了发货阶段客服却电话通知只能成箱购买,如单个购买则不发货,且网站页面并没有事先注明。

此次监测未发现有附加退款条件、订金不退、使用违法格式合同、附赠的商品明确标示不提供“三包”服务问题。

(二)快递物流发现的问题

大部分的商品包裹出现不同程度的挤压变形,部分商品包裹的包装出现轻微破损,因此次监测商品未涉及易碎物品,故未出现商品破损的情况。

(三)退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此次监测共有63组商品申请退款,1组商品退货发现问题,其中某平台有1组商品的卖家拒收退货商品,不支持退货。

(四)实验室检测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服装商品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服装共检测标识、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耐水、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耐摩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6个主要项目。经检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识、成分含量、染色牢度不合格。

(1)标识不合格。本次监测的纺织品共有31组产品的标识不合格,主要问题表现在:产品标识不全,未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厂名厂址、成分含量、安全级别、执行标准等信息。

(2)纤维含量不合格。本次监测的纺织品共有7组产品的纤维含量不合格,主要问题是产品的实际纤维含量与其标称值不符。

(3)染色牢度不合格。本次监测的纺织品共有4组产品的染色牢度不合格。

2、婴童服装和鞋质量问题分析

此次监测的婴童服装和鞋检测不合格的主要商品类别为儿童服装,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识、pH值。

(1)标识不合格。本次监测的儿童服装共有4组产品的标识不合格,其中有3组产品没有标识。

(2)pH值不合格。本次监测的儿童服装有1组产品的pH值不合格。

3、床上用品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床上用品共检测了产品标签、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共9个主要项目。经检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签、纤维含量不合格。

(1)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经检验本次监测的床上用品共有8组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是吊牌信息不全面,吊牌信息标识不规范,未提供产品说明书。

(2)纤维含量不合格。本次监测的纺织品共有1组产品的成分含量不合格。主要问题是产品的实际成分含量与其标称值不符。

4、儿童玩具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儿童玩具共检测标签、物理机械性能、电气安全性能可迁移元素等4个主要项目,经检测全部合格。

5、日化用品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日化用品:洗衣皂:干钠皂、总五氧化二磷、包装外观、皂体外观、气味;沐浴露:pH(25℃)、总活性物、铅、汞、砷、菌落总数;洗发水:pH(25℃)、外观、香气、甲醇、有铅、汞、 砷、菌落总数;洗衣液:pH(25℃,1%水溶液)、总活性物、总五氧化二磷、外观、气味等项目。经检测发现有3组商品不合格,分别为2组(洗衣液)的总活性物和pH(25℃,1%水溶液)不合格,1组(洗衣皂)干钠皂不合格。

6、纸尿裤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纸尿裤共检测外观、pH值、细菌菌落总数、绿脓杆菌、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8个主要项目,经检测全部合格。

7、鞋类产品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鞋类产品共检测甲醛含量、成型底鞋跟硬度、帮底剥离强度、外底耐磨性能、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标签等项目,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外底耐磨性能、产品标签。

(1)外底耐磨性能不合格。本次监测的鞋类产品共有2组外底耐磨性能不合格。

(2)产品标签不合格。本次监测的鞋类产品共有8组产品标签不合格。

8、家用电器商品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家用小电器共检测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耐热和耐燃9个主要项目。经检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不合格。

(1)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经检验本次监测的家用电器产品共有7组产品的标志和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是产品铭牌信息和说明书的说明内容不全面。

(2)输入功率不合格。本次监测的家用电器产品共有4组产品的功率不合格。主要问题是产品的实际输入功率与产品标称的功率不符,偏差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

(3)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不合格。本次监测的家用电器产品共有3组产品的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厂家在生产产品时对原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或有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9、箱包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箱包共检测标志、标签、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配件、配件、拉链、摩擦色牢度、外观质量等指标。经检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志、标签、振荡冲击性能、摩擦色牢度、缝合强度、外观质量不合格。

(1)标志、标签不合格。本次监测的箱包共有3组产品的标识不合格。主要问题表现在产品标识不全,有2组为三无产品,有1组未提供生产企业和标注信息前后不一致。

(2)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不合格。本次监测的箱包共有4组产品的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3组产品的振缝合强度不合格。

(3)摩擦色牢度不合格,本次监测的箱包共有2组产品的摩擦色牢度不合格。

(4)外观质量不合格,本次监测的箱包共有2组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有漏针现象和拉链卡顿。

10、汽车用品质量问题分析

本次监测的汽车用品包含了:车载电器、润滑油、汽车坐垫、汽车挂件。

(1)其中车载电器的主要项目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耐热和耐燃等项目,其中有1组标志和说明不合格,Ⅲ类器具标为Ⅱ类器具。

(2)汽车润滑油的主要项目为倾点、闪点(开口)、机械杂质(质量分数)、水分(体积分数),检测项目都合格,质量过硬。

(3)汽车坐垫的检测项目为重金属、物理项目(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定负荷伸长率、耐磨性)、纤维含量、甲醛、PH值、色牢度、标志等项目,其中有1组物理项目(拉伸强度)不合格,1组纤维含量不合格,1组标识不合格,1组三无产品。

(4)汽车挂件的检测项目为重金属、外观性能、加工性能、ph值、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干燥减量、灰分、标识等项目,其中1组重金属(铅)不合格,2组(炭雕工艺品)干燥减量不合格,1组pH值不合格。

三、警示及消费引导

1、交易平台、独立交易网站和网店要严格落实网络交易实名制。《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八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落实网络交易实名制,既是网络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2、消费者要提高网络购物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网购时,要根据销量、买家评价和商品的品牌参数等信息选择合适的交易平台和卖家。在付款之前要与卖家进行详细的在线沟通和交流,彻底弄清和掌握商品的详细信息、售后服务、退换货条件等重要信息。不可贪图便宜,选择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产品。交易完成后要保存好订单信息、付款信息、交易记录、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快递单号、发票或账单等资料,一旦出现问题,便于通过平台或监管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扎实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要适应网络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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