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9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1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13类食品43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其中,抽检酒类5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糕点6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方便食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水果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蛋制品53批次、蜂产品10批次、肉制品15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蔬菜制品22批次、饮料23批次、食品添加剂10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市武昌区有亿超市销售的标称睢县佳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食品(五谷杂粮)(生产日期/批号:2018-03-17),山梨酸及其钾盐检出值为0.14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063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谷城乐享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房县野人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人泉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3-08),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72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赤壁市城市超市销售的标称咸宁市咸安区清香桂花制品厂生产的糖桂花(蜜饯)(生产日期/批号:2018-04-19),霉菌检出值为600CFU/g,标准规定为≤5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石花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市楚汉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银莲湖枸杞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0),酒精度检出值为37.6%vol,标准规定为34.0%vol-36.0%vol。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湖北米襄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襄阳黄酒(陈酿)(生产日期/批号:2018-05-03),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34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长虹路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米襄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襄阳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8-01-20),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32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中百仓储潜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卉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式绿豆冰糕(烘烤类糕点)原味(红豆夹心)(生产日期/批号:2018-05-15),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000000CFU/g;53000000CFU/g;18000000CFU/g;21000000CFU/g;380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睢县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 睢县平岗镇东村 | 武汉市武昌区有亿超市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 | 调味面制食品(五谷杂粮) | 散装称重 | 李星星 | 2018-03-17 | 山梨酸及其钾盐║0.143g/kg║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0.0634g/kg║不得使用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委托单位:河南星亮点食品有限公司 |
2 | 房县野人泉酒业有限公司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红塔镇七河村 | 谷城乐享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谷城县城关镇城内街41号(正洪金座) | 野人泉黄酒 | 4.5L/瓶 | 野人泉 | 2018/03/08 | 糖精钠(以糖精计)║0.0729g/kg║不得使用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3 | 咸宁市咸安区清香桂花制品厂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街207号 | 赤壁市城市超市 | 赤壁市赤马港陆水湖大道245号 | 糖桂花(蜜饯) | 70克×4/盒 | 源圆香 | 2018/04/19 | 霉菌║600CFU/g║≤50CFU/g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4 | 武汉市楚汉味酒业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 | 襄阳市好邻居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石花店 | 谷城县石花镇武当路4号 | 银莲湖枸杞酒 | 1.6L/瓶 | 银莲湖 | 2017/10/10 | 酒精度║37.6%vol║34.0%vol-36.0%vol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5 | 湖北米襄阳酒业有限公司 | 襄阳市卧龙镇旅游产品加工园 | 湖北米襄阳酒业有限公司 | 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谭庄村 | 米襄阳黄酒(陈酿) | 500ml/壶 | / | 2018/05/03 | 糖精钠(以糖精计)║0.0343g/kg║不得使用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6 | 湖北卉谷食品有限公司 |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西江乡北河村工业园B6-3西向 | 中百仓储潜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江汉路特8号 | 台式绿豆冰糕(烘烤类糕点)原味(红豆夹心) | 170克/袋 | 竹乐 | 2018/05/15 | 菌落总数║16000000CFU/g;53000000CFU/g;18000000CFU/g;21000000CFU/g;3800000CFU/g║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7 | 湖北米襄阳酒业有限公司 | 襄阳市卧龙镇旅游产品加工园 |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襄阳长虹路店 | 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35号 | 米襄阳黄酒 | 1900ml/瓶 | / | 2018/01/20 | 糖精钠(以糖精计)║0.0328g/kg║不得使用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亚硝酸盐、苯并[a]芘(限熏烧烤肉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限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食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食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食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食品)。
二、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调制乳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黄曲霉毒素M1、总汞、铬、铅、总砷、菌落总数(仅非灭菌工艺)、大肠菌群(仅非灭菌工艺)、沙门氏菌(仅非灭菌工艺)、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非灭菌工艺)、商业无菌(仅灭菌工艺)、三聚氰胺。
2.发酵乳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酸度、黄曲霉毒素M1、总汞、铬、铅、总砷、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酵母、霉菌、三聚氰胺。
3.乳粉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水分、黄曲霉毒素M1、铅、总砷、铬、亚硝酸盐、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的产品)、大肠菌群、三聚氰胺。
4.奶片、奶条抽检项目包括铅、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
三、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铅、总砷、镉、亚硝酸盐、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挥发性酚(仅其他饮用水)。
2.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视产品色泽)。
3.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三聚氰胺(仅含乳饮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适用于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
4.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咖啡因、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
5.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仅蛋白固体饮料)、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视产品色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6.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视产品色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适用于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
四、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方便面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仅油炸面面饼)、过氧化值(仅油炸面面饼)、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仅调味酱包)、山梨酸及其钾盐(仅调味酱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其他方便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黄曲霉毒素B1(仅玉米制品、花生制品、以谷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适用于麦片类及其他冲调类产品)、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仅采用罐头工艺生产的方便食品)。
五、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铅、氰化物、糖精钠、甜蜜素、三氯蔗糖。
2.黄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甜蜜素、铅。
3.啤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
4.其他发酵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
5.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氰化物(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
六、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铅、二氧化硫残留量(以葱、洋葱、蒜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不检测)、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甜蜜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大肠菌群(仅预包装即食类)。
2.其他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量(以葱、洋葱、蒜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不检测)。
七、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蜜饯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2.水果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克百威、吡虫啉。
3.果酱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
八、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再制蛋类抽检项目包括铅、镉、苏丹红 I、苏丹红 II、苏丹红 III、苏丹红 IV 、商业无菌(限罐头加工工艺)、沙门氏菌(限即食类预包装食品)。
九、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粽子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糖精钠、甜蜜素(限糕点)、安赛蜜(限糕点)、铝的残留量(限糕点、月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限预包装食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食品)、霉菌计数、商业无菌(限真空包装类粽子)。
十、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蜂蜜抽检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嗜渗酵母计数、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大肠菌群、铅、氯霉素。
十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限畜肉)、铅、镉、总汞、总砷、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氯霉素、氟苯尼考。
2.禽肉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镉、总汞、总砷、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限鸡肉)。
3.禽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铅、镉(限鸡肝)、总汞、总砷、铬、氯霉素、氟苯尼考。
4. 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铅、镉、无机砷、甲基汞、孔雀石绿、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
5.鲜蛋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汞、恩诺沙星(限鸡蛋)、 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氯霉素、氟苯尼考。
十二、食品添加剂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GB 188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6.2-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抽检项目包括主含量、砷、铅。
2.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食品添加剂碘酸钾抽检项目包括主含量、重金属、砷。
十三、其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其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总砷、镉、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甜蜜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