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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药监局: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8-08 17:21: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8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24大类食品7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2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包括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润佳超市销售的标称武陟县益华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湿土豆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新郑市薛店镇惠佰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尉氏县康源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石磨面粉,苯并[a]芘检出值为15.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μg/kg;鹤壁市淇滨区新东方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省仪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鹤壁大曲老窖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6.2%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许昌宏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禹州市万家康薯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薯焖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4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许昌大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许昌市顶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吐司面包(奶酪味夹心),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CFU/g、24000CFU/g、25000CFU/g、23000CFU/g、22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唐河县唐人街商贸有限公司舒心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金路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赵记油茶(五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9×103CFU/g、3.0×103CFU/g、8.6×103CFU/g、2.1×104CFU/g、8.8×103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4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3CFU/g;许昌市建安区东来盛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禹州市利康薯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粉条焖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8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等。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新乡、焦作、鹤壁、许昌、南阳、驻马店、永城、鹿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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