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对清远市酒厂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018-08-07 16:47: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日,清远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该局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第23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及操作手册》(粤食药监办食产〔2016〕286号)有关要求,对清远市酒厂有限公司等6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所在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依法处理和督促企业整改,现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其中,对清远市酒厂有限公司检查情况如下:

清远市酒厂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清远市酒厂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西门岗3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44180200130;

产品名称:白酒;

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

二、检查结果

此次检查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该企业的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储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管理等8大项目31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符合。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