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1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7月31日)》,闽侯县尚干镇龙醒村卫生所涉嫌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从购进药品。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药品 | 侯市场监管尚罚字【2018】12号 | 闽侯县尚干镇龙醒村卫生所涉嫌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从购进药品案 | 闽侯县尚干镇龙醒村卫生所 | PDY00040135012112D6001 | 黄丹丹 | 2018年5月15日当事人从一个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过路推销药品的业务员处购进的如下两盒药品销售:一盒为息隐®米非司酮片,标注国药准字H10950202,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25mg*6片/盒,主要成分:米非司酮,生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星火开发区民乐路217号,产品批号:C019170301,生产日期:170322,有限期至2021年02月;适应症:米非司酮片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另一盒为米索前列醇片,标注国药准字H20094136,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0.2mg*3片/盒,主要成分:米索前列醇,生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星火开发区民乐路217号,产品批号:C024170501,生产日期:170506,有限期至2019年04月;适应症:本品与米非司酮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早期的妊娠。以上两种都是计划生育类药,每盒药进价25元,售价35元,货值金额70元。 | 当事人未依法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且购进的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为终止妊娠药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和《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7-25 |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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