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7月30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32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信息显示,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4类食品8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主要是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的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1 | 鹤岗市龙江村晖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更新村(工业园区) | 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龙江村晖食品店 | 黑龙江 | 榛子 | 350g/袋 | 2018/2/1 |
2 | 鸡西市城子河区李义花生加工厂 | 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新城村 | 城子河区李义花生加工厂 | 黑龙江 | 油炸酒鬼花生 | 计量称重(约0.25kg/盒) | 2018/4/13 |
3 | 黑龙江宏泰松果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城北外贸工业园区 | 黑龙江宏泰松果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野生开口红松籽 | 500克/袋 | 2018/2/1 |
4 |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绿源河山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 | 五大连池市绿源河山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 黑龙江 | 开口松子 | 250g/袋 | 201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