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期 总第3期)。由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检的,江西倪氏农特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葛老葛粉”(生产日期:2018-02-23;规格型号 :360g/包;商标:老葛老),经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通告称,江西倪氏农特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老葛老葛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核查,江西倪氏农特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老葛老葛粉200包,已全部销售完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