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依法撤销7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据通告,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明光市百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明光市自来桥陈娟大药房、明光市潘村丁平药店、明光市潘村镇仁寿堂平价大药房、明光市女山湖镇汪凤好药店、来安县百姓药店、来安县水口供销药店监督检查中发现,上述7家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8号)的情形。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监督检查结果判定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撤销行为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6〕134号)规定,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上述7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备注 |
1 | 明光市百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明光市车站路326号 |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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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光市自来桥陈娟大药房 | 明光市自来桥镇新街东路8号 |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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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光市潘村丁平药店 | 明光市潘村镇北农场街 |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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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光市潘村镇仁寿堂平价大药房 | 明光市潘村镇新大街 |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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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明光市女山湖镇汪凤好药店 | 明光市女山湖镇明旧路 |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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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来安县百姓药店 | 来安县水口镇南大街90号 |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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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来安县水口供销药店 | 来安县水口镇南大街52号 |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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