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7月11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第一次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5月至6月初在全市开展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次飞行检查,共检查13家企业。其中,天津市圣奥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企业名称 | 天津市圣奥化妆品有限公司 | |
检查时间 | 2018年6月5日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 |
经查,企业自2018年5月2日至今,处于停产状态。企业质量负责人张丽娟自2018年4月起,申请长期病假,现该企业无在岗质量负责人。 该企业计量器具、实验室用检验仪器已过检定日期,洁净车间无有效洁净监测报告。 严重缺陷项: 1、该品种20171120批批生产记录中,生产指令中只记录原料编号,无原料名称及原料批号等信息,产品生产全过程追溯管理制度不健全;(第30条) 2、该企业计量器具已过校验日期;(第56条) 一般缺陷项: 1、该企业批生产指令签发人为负责销售的郑艳鹏,而非生产负责人李峰(第5条) 2、该企业批生产记录中操作人员签字处使用个人人名章,无手写签名;(第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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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