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1日,保山市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西芹,抽检依据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不合格指标为:保山金坊购物广场经营的(西芹),毒死蜱超标。
对保山金坊购物广场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销售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