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7月10日消息,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拟撤销哈尔滨曹鹏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09日的设立登记。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哈市监开撤告字(2018)第004号
哈尔滨曹鹏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一事,已经本局调查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该公司在2018年02月09日办理登记注册时,在曹鹏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曹鹏的身份证明,在登记材料上伪造曹鹏签字,提交的公司住址房产信息为虚假材料,骗取了公司登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其处罚如下:撤销哈尔滨曹鹏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09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郑仲颖、李冬梅 电话:0451-82303240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8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