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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药监局抽检206批次食品  4批次不合格

2018-07-02 16:21: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抽检信息称,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乳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4类食品20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饮料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乳制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8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7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四平市铁东区潮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潮泉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85mg/L,标准规定为≤0.01mg/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白城市阿宝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氏鲜牛奶,蛋白质检出值为2.75g/100g,标准规定为≥2.9g/100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松原飞宇世纪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麦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明治夹心蛋糕(绿豆芒果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0g/kg,标准规定为≤0.5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60g/kg,标准规定为≤1.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20,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松原飞宇世纪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麦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明治夹心蛋糕(香蕉牛奶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3g/kg,标准规定为≤0.5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75g/kg,标准规定为≤1.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41,标准规定为≤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7000CFU/g、43000CFU/g、40000

CFU/g、73000CFU/g、47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平、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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