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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撤销

2018-06-27 15:58: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6日,佛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佛山市南海罗村崇雁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违法事实

撤销

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许可证号:粤DB7572715

证书编号:C-GD-15-FS-1004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联和工业一区东区三路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梁嘉钊

质量负责人:万凤琼

佛山市南海罗村崇雁药店

2018年5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 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2. 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

3. 非药品与药品陈列区域未有明显隔离。

4. 企业建立的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5. 质量管理制度缺少药品追溯等内容。

6. 个别员工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7. 温湿度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检定。

 

2018年6月20日

严重

失信

2

许可证号:粤DB7573334

证书编号:C-GD-15-FS-0445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安开发区佛山机场路口富安花园景安苑A座104、105号铺

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唐溶佑

质量负责人:魏远芳

佛山市南海区丛健堂药房

2018年5月30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 企业未建立阴凉柜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2. 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

3. 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4. 质量管理制度缺少药品追溯等内容。

5. 个别首营企业资料缺少相关印章样式。

6. 拆零销售记录不完整。

 

2018年6月20日

严重

失信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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