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上饶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8年06月12日至2018年06月1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3-8231572 传真:0793-823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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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6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