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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导游采取辱骂、威胁等手段强迫游客购物获刑半年

2018-06-12 11:17:05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12日讯(记者 叶玮)2017年12月,云南一导游因强迫游客购物并辱骂游客骗吃骗喝的视频引发关注。6月10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某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7年12月17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通报称,经初步查明,该团队一行30人在云南段的行程由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组织接待,委派导游李某上岗服务。导游李某在带团过程中,涉嫌强制要求游客购物,当地立即启动程序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核实调查。2017年12月22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再次发布通报,涉事导游李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此后,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就导游李某涉嫌强迫交易一案提起公诉。并于6月10日正式宣判。被告人李某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李某受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聘用,在云南省景洪市为所带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并带游客到定点商家消费过程中,为达到迫使游客消费的目的,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房卡、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5156元,情节严重。被告人李某强迫交易的视频于2017年12月17日在网上发布后,至12月29日该视频被60余家媒体网站、论坛和微信公众号转载报道,网民阅读总量17000余次,相关贴文680余条,转发8250余次,评论16200余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发生后,旅游主管部门及时调查,公安机关及时立案,积极有效回应了群众的期盼。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景洪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6日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的部分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共计五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真悔罪,并当庭道歉。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一)、(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强迫交易罪,但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有较好认识,能主动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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