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6月11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发布皮革制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皮革制品样品60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3.3%。
皮革制品是以毛皮和革为主要材料加工而成的产品,包括服装、鞋类、皮包、手套、家居用品等各类产品。因具有柔韧性好、透气性强、质感良好等优点深受消费者的青睐,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
为掌握湖北省皮革制品的质量状况,湖北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皮革制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皮革制品样品60批次,按照GB/T 22807-2008《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GB/T 19941-2005《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QB/T 2706-2005《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和HJ 50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皮革和合成革》的有关要求,对样品中的六价铬、甲醛含量2个项目进行了监测和评价。
经检测,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限量要求,不合格检出率为23.3%。其中,1批次产品甲醛含量超标,存在吸入、接触引发呼吸道疾病等风险;13批次产品六价铬含量超标,存在接触致人过敏风险。
皮革制品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长期接触劣质皮革制品易导致有害物质在人体聚积,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湖北省质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在选购、使用和生产皮革制品时注意以下几点:
1.在购买皮革制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注意观察产品的工艺质量、标识等,坚决拒绝“三无”产品,并在购买后索要凭证,要做到仔细辨别、理性购买。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供货渠道正规、信誉度高的商家;
2.在使用皮革制品时,若闻到刺鼻性气味,或表现出过敏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若症状不能缓解,应及时就医;
3.对已经购买使用的皮革制品,消费者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上的分类,是否为直接接触皮肤类。如果不是直接接触皮肤类,应与皮肤间隔使用;
4.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积极消除产品存在的可能危害,加强原材料采购把关;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出厂检验,保证从原料到成品的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在标签上正确规范标识产品分类,以提示消费者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