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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监局公布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2018-06-04 13:40: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公告(2018年第11期),公布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检查发现严重缺陷2项、一般缺陷3项,已移交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置。

企业名称

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证编号

浙妆20160108

许可项目

一般液态单元-不含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啫喱类、护发清洁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膏霜乳液单元-不含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护发类)

生产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象东社区坭后村怀仁西路1

检查时间

201858-9

检查单位

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温州市市场监管局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严重缺陷(2项):

1、未执行企业制定的留样管理制度。企业留样制度规定内包材按照采购量千分之二留样,实际未留样。(3.1*)(第13*项);

2、生产工艺用水未定期监测。生产工艺用水上次生产工艺用水外检报告的时间是2016630日,未每年至少送一次外检(4.8*(59*)

一般缺陷(3项):

1、化验室冰箱有食物存放,如发现有糖葫芦(2.6)(第8项);

2、水处理系统压力表检定过期(有效期至2017221日)(3.3)(第21项);

3、未建立原料进出库台账,只有货位卡(5.4)(第66项)

    备注:以上各项缺陷后序号对应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相应的条款项。

处置进展

已移交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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