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6月1日消息,天津丰泽混凝土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涉嫌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被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天津丰泽混凝土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案 | 天津丰泽混凝土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 91120221MA05MWLN0F |
| 鄢龙民 | 津市场监管宁罚[2018]78号 | 2018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六村的天津丰泽混凝土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用的四台起重机械(额定吨位分别为5吨、5吨、10吨、90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于2018年5月10日前办理使用登记。2018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复查,发现该公司在用的四台起重机械仍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执法人员再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四台起重机械。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涉案四台起重机械于2018年2月份投入使用,截至4月12日,已投入使用超出三十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行为的构成要件。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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